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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構臺北南區生態樂活中心─望你來牽成─

  • 發布機關:臺北市立動物園

<臺北市立動物園>
臺北市政府為推展「建構臺北市南區觀光休閒區域」之市政建設,將整合動物園、捷運、貓纜、貓空、景美溪河畔等,串聯成南區綠帶觀光休憩場域-「生態樂活中心」。因動物園園外服務中心(又稱Zoo Mall)位居樞紐,在此一市政開發需求下,將收回作整體規劃,故於97年10月14日第1496次市政會議決議,提前於今年底收回135戶鋪位使用人之鋪位使用權。

動物園園長葉傑生表示,Zoo Mall雖位於動物園、木柵線捷運、貓空纜車之樞紐位置,往來遊客每年高達數百萬人次。惟在既有空間利用與營運規劃上,與周遭區域缺乏有效貫串,致難以凝聚出足以突顯生態保育、在地文化、創意產業、健康養生、乃至環境倫理的特色。為有效整合動物園及周邊地區特色,未來待該區鋪位使用權收回後,原址將規劃成為「生態樂活中心」。預定融入具「綠色行動」的新思維,重新調整該中心空間配置與服務機能。期以結合野生動物保育、節能減碳、生態保育等推廣教育型態之經營模式,及提供推廣民眾有責休閒活動之旅遊服務。

葉園長並說明,民國69年市府為新建動物園搬遷新址工程,經報奉行政院核准辦理土地徵收及房屋拆遷時,除已依法對拆遷戶發放補償金外,另設置臺北市立動物園園外服務中心,自76年起提供鋪位由房屋拆遷戶優先承租使用迄今,使用契約每隔2至3年簽訂1次。該中心營運初期,因各鋪位使用人經營不佳,長期處於歇業狀態。為解決困境,市府爰應各鋪位使用人之陳情,於83年協助辦理聯合委託經營。於86年經公開甄選,由翰甫公司取得9年6個月之經營權。嗣因該公司違反契約規定,於94年3月21日被終止契約,並由動物園自同年5月1日起暫管迄今。暫管期間,動物園辦理聯合委託經營招標3次,雖有多家廠商領標及現場勘查評估,然終卻因無人投標而流標。動物園除積極招募廠商租用櫃位外,亦多次在該中心舉辦活動帶動人潮,期活絡氣氛以吸引廠商進駐;如結合鄰近社區、學校及機關團體合辦之「愛上貓空---創意嘉年華」活動,以及推動貓空纜車站採用抽號碼牌免排隊等候,讓候車民眾得有時間逗留該中心消費等措施。惟仍無法聚集人潮帶動商機。又由於大環境不佳,設櫃廠商由原來的55家,陸續撤離至目前僅剩20家,終致該場地管理費收入入不敷出,呈現負成長情況,整體營運陷入困境。鋪位使用人不僅無法領取權利金,且依聯合委託經營之精神,將需分擔繳納鋪位使用租金及經常性開銷。
葉園長說,該中心現有135戶舖位使用人(含拆遷戶、身心障礙戶、轉讓投資戶)。自87年4月聯合委託經營起,及動物園暫管至97年10月止,不但不需投入人力、財力及設備(施),每個月仍由經營廠商代墊舖位租金,並依鋪位面積大小,領取權利金。現為解決Zoo Mall營運連續虧損,又企業對現有狀態無投資意願之困境;復考量各鋪位使用人權益之維護,同時為配合市府營造南區「生態樂活中心」政策。動物園遂自97年10月20日起多次發函及逐戶以電話聯絡,通知135戶鋪位使用人,說明市府將依「臺北市立動物園園外服務中心鋪位使用行政契約」第9條第7款規定,於97年11月20日起與其終止契約,並明敘收回鋪位使用權之期程、依據與執行立場,再三提醒其相關權益。目前,已有96戶同意交回鋪位使用權,渠等將依「臺北市立動物園園外服務中心鋪位使用管理要點」第8點規定,依鋪位大小,領取補助金。其餘尚未同意的39戶,動物園仍積極溝通中,希望渠等能支持市府活絡區域動能,推動南區「生態樂活中心」之用心;並維護自身之權益,盡速配合交回鋪位使用權。依前揭管理要點及行政契約,至雙方契約終止生效日起,除不得續予主張優先承租鋪位經營權外,亦將不得比照已同意配合收回者之權益。葉園長同時表示,日後動物園合作社委外經營或Zoo Mall原址轉型規劃,將公開辦理招標,歡迎渠等自組公司參與投標。共同為臺北建構一具前瞻性的南區「生態樂活中心」而努力。同時,動物園亦將持續關注各鋪位使用人之生活現況,如鋪位使用人實有生活困難之情形,將協同社會局訪視,給予必要之協助或救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