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需求人數:正取1名;備取1-2名
- 工作內容:
- 財產管理
- 倉庫管理
- 園區修繕
- 基地台相關業務
-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
- 資格條件:
- 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,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
- 熟稔電腦文書資料處理及具備有公文撰寫能力者尤佳
- 溝通及協調力良好,具有創意學習心、耐心及服務熱忱,樂於人群、開朗樂觀、能獨立完成業務
- 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、無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
- 無公務員服務法經營商業兼職等情事
- 待遇及出勤要求:
- 待遇:依學歷及相關經歷,支約僱四等250-290薪點,折合新臺幣34,775-40,339元(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)
- 核心上班時間:08:30-17:30(彈性上班時間依各組室實際狀況)
- 本職務須配合業務需求於部分例假日值班
- 預定聘僱期間:
- 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被代理人回職前1日止(約至115年12月中旬,如有留職停薪事由,則約至116年12月中旬)
- 本職務為請假人員之職務代理人,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之日止,惟被代理人提前回職,應即無條件解聘,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用,又本職務應依規定辦理考核
- 進用時由本園按規定訂立契約僱用,如有違反契約情形者,即予解僱
- 本公告未載明之事宜,依其他相關法令規範或本園解釋說明辦理
- 報名應繳文件: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資格條件符合者,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:
- 甄選報名表及切結書
-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 (含自傳)
-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
-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(持國外學歷者,應譯為中文本並經教育部認可)
- 經歷證明(無則免附)
-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(無則免附)
- 報名資料請於9月14日前將上述文件掃描成1份PDF檔案,寄至am2790@gov.taipei及cf3318@gov.taipei,信件標題請註明「應徵臺北市立動物園總務室約僱辦事員職缺」
- 備註:
- 初審書面資料符合資格者,擇優以E-mail或電話通知進行面試,另應徵人員如均不適合本園需求時,得予從缺
- 本職缺正取1名,得視甄選成績優劣,不足額錄取,或增列備取2名,候補期間為3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
- 聯絡方式:
- 聯絡人:總務室 李主任
- 電話:02-29382300 分機 150
- 電子郵件:am2790@gov.taipei