動物認養卡使用須知
- 認養卡僅限本人使用。認養卡僅供入園識別及餐飲購物優惠用,不具記帳或任何其他之用途。
- 入園前至票務諮詢服務臺主動出示認養卡辦理登記,必要時工作人員得要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核對;園內部分餐飲及特色商店消費結帳時應主動出示認養卡;未攜卡者,視同一般遊客,不享有任何禮遇。
- 卡片遺失或毀損請求補發者,每期以一次為限,申請補發需行政作業費新臺幣200元。
- 認養人應提供正確之電子信箱與聯繫資訊。若資料異動未通知導致權益受損,由認養人自行負責。
- 認養人如有轉借卡片、冒用他人身分、嚴重擾亂園區秩序或違反本園相關規定者,本園得逕行取銷其認養人資格及卡片使用效力,且已捐贈之款項不予退還。
- 本園保有解釋、隨時調整活動辦法及終止活動之權利。
- 相關資訊請詳閱動物園公告及申請書,或洽遊客服務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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