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立動物園自民國75年遷至木柵迄今,為應業務需要幾經修正組織編制(均未再增加員額人數),84年奉核置園長、副園長及秘書各1人統籌園務,下設四組六室推行相關業務,組織架構圖如下:
本園各組室職掌如下:
- 園本部:園長、副園長、秘書、研究員、視導、副研究員及駐警隊員;下轄保育研究中心、研考室、資訊室、勞安督導小組及動物認養小組等5個任務編組,包含副研究員、輔導員、助理研究員、分析師、組員、護士、研究助理、助理設計師、辦事員、約僱服務員、駐警隊員及專案技工友。
- 動物組:各類展示動物之蒐集、保育管理、展示配置及有關學術研究等事項。
- 環境組:園區自然環境保育生態綠化維護,園藝布置、植物展示,各類污染控制及有關學術研究等事項。
- 推廣組:有關動物園之社會教育與活動、園區參觀解說導覽、附設教育中心與圖書館管理、學校校外教學輔導、業務管制考核及有關學術研究等事項。
- 育樂組:育樂遊憩設施管理、遊客服務、園內交通、車輛管理及參觀秩序、安全之維持等事項。
- 獸醫室:各類展示動物疾病醫療、預防保健、檢疫與檢驗及有關學術研究等事項。
- 機電室:特高壓、低壓電力系統管理維護、空氣調節、照明、有無線電通訊、電梯設備之管理維護及供排水機電之管理維護等事項。
- 總務室:文書、檔案、出納、總務、財產之管理、建築與設備之維修、保養等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。
- 會計室: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
- 人事室: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
- 政風室:依法辦理政風事項。